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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海丰县海洋环境污染及其治理
  • 2016-01-1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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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海丰县海洋环境污染及其治理

陈金生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广播电视大学,516400)

 

【内容摘要】海丰县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已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海洋环境污染状况依然不容乐观,尤其是近海污染依然严重,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状况令人担忧。本文通过对海丰县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县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海洋环境 污染 治理


    海洋环境污染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本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环境系统遭受到破坏。其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各种污染,会损害生物等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捞作业和人类在海上的各种活动,损坏海水质量与环境质量等。海洋环境污染的现阶段明显表现为赤潮、有毒物质累积、石油污染、塑料污染等。
    海丰县地处粤东沿海,全县拥有海岸线长124.95公里,岛岸线长9.36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6个。200米大陆架面积约6000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域的3.5倍。沿岸有长沙湾、高螺湾和九龙湾三大海湾,海洋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海丰县发展海洋渔业经济的思想意识不断强化,海洋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海洋经济不断壮大,但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海洋环境也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污染问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分析海丰县的海洋环境污染,找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完善是当前一个势在必行的课题。
    一、加强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必要性
    近几十年来,中国海洋渔业资源明显衰退,渔获量下降,质量受到影响,除与海洋环境受污染有关外,渔业结构不合理,重捕轻养,捕捞过度,滥捕是一个重要原因。过度捕捞,往往造成滥捕未成熟的小鱼,破坏渔业资源的再生产能力,使经济价值高的鱼种逐渐消灭,代之而起的小杂鱼和劣质鱼上升。
    (一)海洋里提供给人类的渔业资源是有限度的
    在渤、黄、东、南海大陆架区域内,估计可能提供的渔业资源大约10000万吨,其中可捕量为500-600万吨,而目前近海的捕捞量已达600万吨以上。即实际捕捞量已大大超过容许捕捞量,尤其在渤、黄、东海,过捕现象更加严重。中国很多经济鱼类,如大黄鱼、小黄鱼、鳕鱼、真鲷、黑口、白姑、黄姑、红姑、绿翅、鳊鱼、牙鲆、高眼、舌鳎、太平洋鲱鱼等资源均已严重衰落,一些高质量的经济鱼类产量大幅度下降。小黄鱼最高年产量达17万吨,目前年产量仅2万吨。以吕四渔场为例,原是一个最大的小黄鱼产卵场,早在50年代后期资源就已遭到破坏,到60年代中期就逐年失去捕捞的价值。鱼的最大年龄从18龄缩减为近期的3-4龄。小黄鱼资源衰落后,接着又开发了吕四大黄鱼产卵场,10多年后,年产量由原来的6-7万吨降为1-2万吨,鱼龄由29龄缩至近年的10龄左右。著名的舟山渔场,1974年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墨鱼的产量为1000多万担,1978年降至600多万担。渤海除对虾、毛虾外,许多经济鱼类几乎绝迹;黄海带鱼、小黄鱼已形不成鱼汛;东海、南海的大黄鱼、带鱼产量也大幅度下降;南海的产量也以幼鱼占多数。
    (二)渔业资源一旦遭到破坏,恢复是极不容易
    如黄、渤海的真鲷,1920-1935年间被日本渔轮滥捕后至今尚未恢复。小黄鱼资源自50年代破坏后,亦长期得不到恢复。
  上述情况说明,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保护海洋资源,防止恶性循环继续发生,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海丰县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
    目前海丰县海洋环境的污染以陆源污染物为主要来源,包括生活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和工业废水等。一些大型的化工厂的增多导致大量废物和废水排入河里甚至直接排放入海里,然而工业废水其中包括工业冷却水在流入海洋之后会提高海洋局部的水温,促使到含氧量的降低污染其水域,并且影响到海洋生物繁衍生息;而工业固体废物则会严重影响海洋生物居住环境,导致生物灭绝。居住人口的密集致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排放的难度加大,那么海洋便成倾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最好选择。比如,海丰县城的南湖,之前垃圾满湖,很多居民废水、垃圾都排到湖里,最后经由西闸,偷排入海,这一生活污水、废弃物偷排的举措,对海丰县海洋环境污染极为严重。针对这些现象,海丰县有关部门,认真组织人员宣传海洋保护知识,提高群众的护海意识,大力整治偷排污染海洋环境的问题,南湖臭气冲天的情况有所好转。
    三、海丰县海洋环境污染现状分析
    (一)工业源、生活源排污事件的影响
    工业废水是海域最严重的污染源,超标排放和违规排放的工业废水含有大量的悬浮物、有机物和还原性物质,以及含有多量的有毒有害物质;生活废水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混合性污水,其中含无机盐类、有机物及多种致病性微生物,是造成渔业水质有机污染、生物污染的主要来源。如,南湖在整治之后,但还是有少数居民将生活垃圾扔进湖里,造成现今一些养殖户在湖里所养的罗非鱼难以在当地销售,因为这些鱼受水体污染,当地知情的居民都不敢吃。
    (二)涉海工程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注重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储备和利用的关系、眼前与长远的关系,依然存在重开发、重利用、重眼前,轻保护、轻储备、轻长远的思想问题。近几年,海域海洋开发力度不断加大,临港临海产业迅速发展,一大批涉海工程正在建设或建成投产。工程建设生产直接或间接排放的污染,也给周围海域海洋环境带来特定的负面影响。不合理的围涂造地,改变了海域的自然的地形与地貌、底质的分布跟潮(水)流条件,导致海岸被严重侵蚀,近岸的海域生物种类不断减少,海洋与渔业资源的日趋衰退,海洋生态环境已遭到了不可逆转损害 。如小漠镇一些化工企业建成之后,当地渔民反映,企业周围的海面总是能看到一层白白的雾气。
    (三)船只偷排废油水、乱扔生活垃圾影响
    造船业、拆船业等行业存在溢油风险,石油及危险化学品给渔业水域带来的污染,这种污染不易清除,对海洋鱼类的生存及繁殖危害极大。石油类物质漂浮在海面上,对周边的海洋渔业、养殖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油膜凝聚以后的物质还是潜伏在海洋中的长期杀手。船员随手扔垃圾是常态,另外有人拉着手拉车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类似的海洋环保风险源头亟待大规模查找和处理。如现在海丰县一些渔民群众护海意识低。自己的船坏时,随便修修补补,对于一些漏油现象不够重视,造成渔船一边开,船废油一边排的现象。我们饭桌上的一些贝类,有时吃起来会有些汽油味。
    (四)海洋捕捞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捕捞渔场缩减,加上近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捕捞生产与海洋生态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滥捕使得海丰县海域渔业资源的增殖与恢复能力下降,渔物种类日趋单一,渔物逐渐朝着低龄化、小型化、低质化的方向演变,多数传统优质鱼种资源大幅度下降,难以形成鱼汛。海丰县海域辽阔,但近几年海洋捕捞产量一直难以有所提高,渔民群众勤出海,却少收入。过度捕捞,造成海丰县海洋生态资源日益减少。
    (五)海水养殖业自身影响
    最近几年,海丰县的水产养殖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取得辉煌成就,但是长期以来片面追求产量与养殖面积,缺乏海域功能区划和科学论证,形成高密度、单品种的养殖格局,给水域环境所带来非常严重损害。其中,水产养殖主要依靠高投饵来获取最大的产量。研究表明,投入网箱中的饵料,大概有将近30%或更多未被鱼虾摄食、产生的残饵与虾鱼的排泄物一起沉于水底,各种残物在于水体中分解消耗溶氧,分解的产物主要为氨氮,高密度养殖使水的自净能力变得更差,致使各种大量有害病毒、致病微生物在水中滋生,水质变得严重恶化。污染的水体通过水的流动性质导致临近海区水体的富营养化,致其病原生物四处蔓延。
    四、强化海丰县海洋环境的治理
    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在确保资源永续利用与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实施海洋资源最佳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方案,使远近期统一、兼顾局部与全局,绝对不能允许用牺牲海洋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目前短暂的利益。为恢复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海洋意识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引导政府、企业正确的处理开发与保护关系,坚持开发跟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原则,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摆上了科学发展重要议事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强化海洋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相协调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新闻媒体等方式,通过“世界海洋日”主题活动等,开展多形式的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全县群众的“蓝色国土”意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海洋,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海洋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根据海丰县海洋环境污染现状和县情,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法规体系。例如,就如何加强沿海城镇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质的治理和管理;如何做好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工作;如何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建立海洋环境污染预警预报机制;如何禁止乱填海、乱倾废;如何保护滨海湿地、红树林等;如何解决涉海部门的职责交叉矛盾等,都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海洋环境规划的实施为前提,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和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控制新污染源,综合治理老污染源,分批分期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使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促进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
    (三)严把涉海工程项目环境准入关
    认真执行新建海岸工程、海洋工程近海排污的近海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涉海工程建设环境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强化环境法治,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海洋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适度扩大海洋主管部门对沿海企业的查处权限,通过案件移送、挂牌督办、事后督察、问责整改等措施,加大海洋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定期通报和公开涉海环境违法违纪事件。
    (四)实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沿海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与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和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沿海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各行政区域的管理权限,落实责任,负责管理本辖区海洋环境质量,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真正地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把海洋环境的保护目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指标,真正做到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通力台作,齐抓共管,防止无计划开发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逐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五)综合整治陆地污染源,控制污染物入海量
    陆地污染源是造成我省近岸海域污染损害的最重要原因。治理陆地污染源要以点为主, 点面结合,实行点上治理,面上控制的措施。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和形式进行治理,通过排污总量和排放浓度两种控制方式,减少陆源污染物的人海量,减轻海域污染。同时要采取坚决的措施,关闭未经海洋部门和环保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污染物直接排海或排入主要入海河流的企业,为今后海洋资源的开发和海洋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六)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海洋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的基础,是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依据。为此,应巩固和完善现有网站的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海洋环境质量现状和趋势监测、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量、排污口及邻近海域、海洋功能区监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海洋污染事故应急、赤潮频发区等监测。在严重污染海域、灾害频发区、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增设测站。建立海上自动监测网.在主要入海河流、主要港湾、重点海域设立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随时监控沿海地区主要流域、港湾、近海水质的发展状况,形成完整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及时通报海洋污染状况,为海洋资源开发决策和海洋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和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海洋综合调查和海洋环境科学研究
    海洋综合调查、海洋环境科学研究是实现海洋环境保护有效实施的基础。要充分发挥海洋调查、海洋科学研究的人才优势,加快推进海洋综合调查和海洋环保科学研究。针对海洋资源状况,海洋生态环境发展规律,污染物迁移、扩散规律等方面设立课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另外,要加强与先进地区的联系,充分吸收和借鉴他们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八)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农业等陆源污染物排放
    围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和需要,尽快由政府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建立海陆联动的海洋环保工作协调机制,环保、海洋、水利等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在切实担负起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基础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部门协调,主动沟通,相互支持,形成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效能,通过海陆联动,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对海上和陆地污染源实行分头控制,共同治理。建立完善重点海域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控制及监督管理制度,制定降污减排方案,以海定陆,形成倒逼机制,扩大控制“三废”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与总量,限期治理,按排污许可证制度达标排放。加快港口、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控制陆源污染排放,此项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对污染物进行专业处理和就地处理,禁止工业污染源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杜绝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海。
    (九)加强海岸和海上作业污染风险防范
    加强对船舶污染物以及船舶压载水排放及接收作业监管,防治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加强修造船作业管理,实行定点拆解,集中规范处置污染物。加强海洋倾倒区监控,做好海洋倾废监管工作。建立实行涉海环境污染举报责任机制,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海洋环保理念,鼓励全社会依法有序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海水养殖区域合理布局,科学确定养殖密度
    改变海水养殖模式、推广健康海水养殖技术。以开展培训班和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方法提示并指导海水养殖场(户)以生产绿色、无公害水产品为目标,注重海水养殖生产和海洋环境的协调,推广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养殖模式逐渐由粗放型向精养方向转变;并逐步实施养殖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养殖苗种逐步实现良种化;养殖过程尽量减少药物的使用量;提倡生态养殖,充分利用自然饵料资源;实施轮养、休养制度,使养殖海域得以休养自净,减少病害。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布局我区海水养殖区区域的养殖容量,预防、控制和减少水产养殖造成的海水环境污染。对海水养殖项目应按照“环保先行”的原则,实行比一般的工业项目更为严格的审查制度,使海水养殖项目建立在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要特别注意在发展养殖渔业时,加强对养殖规模和养殖生产过程的管理,避免因任意投饵、使用药物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加大推行海水养殖业清洁生产,实行上中下游物质与能量逐级传递,资源循环使用,污染物减量限排的立体生态系统。

 

 

 

 

 

 

 

 

 

 

 

 

 

 

 

 

参考文献: 
1.张忠潮、齐丛飞.《对我国海洋环境现状的思考》,《现代商业》,2009年02期 
2.郝艳萍、杨凤丽.《中国海洋环境管理现状与对策》,《海洋开发与管理》,2008年07期 
3.吴险峰.《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和政策措施》,《海洋环境科学》,2005年03期 
4.刘伟.《海洋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5.王芳.《浅析加强海洋环境文化建设必要性》
6.姚丽芳.《科学认识与合理利用海洋环境》
7.傅金龙、张元和.《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对策研究》
8.刘强.《蓝海经济》
9.刘燕华.《21世纪初中国海洋科学技术发展前瞻》北京海洋出版社。
10李成.《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和措施》第二届广东高级论文集.2008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5号《防止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与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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