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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探讨
  • 2016-01-1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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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探讨
陈金生

海丰县广播电视大学,广东 海丰 516400

 

摘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它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效能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快捷高效、行为规范的行政机关管理体系,本文论述了汕尾市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并结合汕尾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以期对汕尾市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所禆益。

关键词行政效能监察;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7;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汕尾市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是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公正地管理行政事务,保证政令畅通,决策正确,管理科学,不断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最终把各级行政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服务型机关。因此,它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的一项重要措施。

汕尾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对行政效能监察重要性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主要表现为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涵义和法定地位不明确,存有重视两证监察,忽视效能监察现象。如在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认识不足,有的人认为,行政日常工作都有正规的管理程序,搞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没事找事做”;还有的认为,行政效能监察就是专门挑刺找问题,从而对监察部门的同志敬而远之;甚至有的领导干部也认为,监察过程中查处的漏洞多,就说明自己分管的工作失误大,是对自己工作的否定;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缺乏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存在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总结不够和大胆开展工作不够等等。

2.2 行政效能监察主体单一,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

当前,汕尾市部分县区把效能监察主体定位于行政监察机关,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工作机制。这与廉政监察实行的“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比,存有明显不足。不仅党委、政府行政效能监督的领导力难所及,行政机关内部、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对下级业主管机构缺乏效能监督,更难以调动社会各界包括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2.3 工作方法滞后,难以满足行政效能监察监督的需要

当前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以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事后监察较多,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少,难以制止失职等问题的发生。如国土资源的建设用地审批、利用,曾经强调要进行全程监督,对土地利用的每一个环节检查,但仅停留在一般要求上,难以收到实效。在工作方法上,也往往停留在了解情况介绍、查看会议记录和工作制度、询问执法情况等老一套方法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只停留在提醒、打招呼、提建议上、致使效能监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2.4 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当前工作的需要。就目前来看,与之相适应的投诉机制在大多数地方尚未建立,而现有的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不受理效能方面的投诉。如群众信访举报制度不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力度、“政风行风热线”的督察督办力度小。这使得大多数人遇到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效能方面的问题时,难以投诉。

强化汕尾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考

3.1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汕尾市乃至全国都是一件新的工作,是很多干部群众对什么是行政效能监察并不是很了解,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地位、作用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也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要确保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汕尾市顺利开展和健康发展,首先必须解决认识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宣传在汕尾市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通过宣传教育使汕尾市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解决汕尾市目前一些政府机关和干部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作风漂浮、效率低下以及\"乱\"、“四难”和吃拿药等突出问题,对解决汕尾市干部队伍中存在“软”、“虚”、“拖”、“懒”、“疲”等不良现象,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带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勤政廉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投资软环境以及对汕尾市实现“全面推进奔小康,在造一个新汕尾”奋斗目标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3.2 加强制度体系的建设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法规性,在操作上也要求具有较强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它的开展,必须以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作为基础和前提。当前,要在行政机关和窗口部门中重点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目标管理制和执法责任制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与之配套的考核、告诫、失职追究等监督管理机制:在监察机关自身的监察行为方面,也要建立工作规范和健全规章制度,就效能监察工作原则、程序、活动方式、有关问题的认定与处理等做出既合法又合理的规定,使行政效能监察走向制度化合规范化。

3.3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新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干预,改革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减少行政手段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把政府作用的定位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上来。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企业自主经营管理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行业自律的作用,重视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如商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为政府职能转移提供组织载体。凡是市场、企业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和自我管理、不需要政府干预的事项和领域,政府可从中主动退出,切实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使政府处于公正、超脱的地位,有利于大幅度压缩产生腐败的空间,减少产生腐败的土壤。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明晰行政权力的界限、定位和行使方式,进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天军.对当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中国行政管理,2009,(12).

[2]柳晓燕.论政府行政与舆论监督[M].新华文摘,2010,(8).

[3]齐明山.公共行政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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